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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宪法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,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;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,有相国家机关提出申诉、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,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。 ” 我前几天看的新闻,山西的公安厅副厅长(前任)之子殴打执法交警,说:这是家法。整个交通支队给他做伪证。 这是国家机关吗?这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利吗?这本身就是个笑话